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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即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合格投资者规定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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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财富管理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经过近半年的积极筹划和准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于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次换届会员大会。青岛证监局、青岛市民政局领导出席会议。辖区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100余位协会会员代表参加会议。青岛市民政局派员全程监督指导了本次换届大会。

第三届理事长: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磊

第三届监事长:青岛华商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徐传勇

会议由协会驻会副理事长臧昕主持,协会第二届理事长代表理事会对协会四年来的工作和协会财务情况进行了汇报,协会第二届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做了监事会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章程修订案》《选举办法》等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监事单位。随后召开第三届第一次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长、监事长及副理事长。当选的理事长、监事长分别发表了感谢致辞,阐明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及方向。
青岛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世伟出席会议并发言,代表青岛证监局对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的顺利产生,理事长、监事长、理事、监事的成功当选,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协会成立10年来,围绕行业自律、服务实体经济、履行社会责任、打造会员之家、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获得了多方肯定。希望新一届协会珍惜上一届协会打下的坚实基础,坚守初心、创新发展,扎实推动三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更加注重自身建设,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二是更加注重自律监管,切实维护辖区良好市场秩序。三是更加注重平台打造,积极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青岛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春出席会议并发言,代表市民政局向新当选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各位理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青岛市财富基金业协会作为青岛市社会组织中的重要一员,近年来,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青岛证监局的精心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领基金业机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积极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促进基金服务和产融结合,为青岛市基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青岛市民政局作为协会的管理机关,对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充满期待,希望协会以此次换届为契机,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协会章程,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勇挑时代重担、争当时代先锋,坚定不移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二是加强规范发展。要规范内部治理结构,要规范财务管理,要规范收费行为。三是展现责任担当。要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有所作为,要在服务会员企业方面有所作为,要在服务公益慈善方面有所作为。

协会此次换届后,将在广大会员的支持下,在第三届理事会的带领下,在第三届监事会的监督指导下,贯彻落实领导讲话要求,恪守“服务、自律、规范、提高”宗旨,在助力行政监管、服务区域经济、服务行业发展、服务会员需求中,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实现协会自身价值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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